为了建立正常的实习教学秩序,确保实习教学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实现教学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提高实习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基本要求
1、实习教学是指教学计划中单独开设的校内外实习、实训等教学环节(不包括随课程进行的实验),是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专业操作技能和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实现高职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手段。各成员学校应充分重视实习教学在整个教学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创造条件,加强管理,切实提高实习教学效果。
2、教学计划是指导实习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是组织教学活动的主要依据。每项实习教学活动,必须依据教学计划编制相应的大纲和计划。
3、教学计划中确定的实习、实训等项目,不能随意增减。确需调整,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审批手续。顶岗实习,必须按计划在理论课完成后进行。
二、实习教学的组织与分工
成员学校是实习教学的具体组织者。主要职责是:
1、照实习教学计划的要求负责联系落实实习单位;
2、选派带队教师和指导教师;
3、做好实习教学前的动员、教育组织工作,确保实习安全;
4、教师编写实习教学大纲和计划(指导)书;]
5、及时把实习实训报告、实习日记和鉴定资料整理存档。
指导教师是实习教学的主要承担者,在教学中起主导作用,主要职责是:
1、根据要求,协助成员学校提前一个月做好实习教学的组织准备工作,落实实习任务。
2、深入实习、实训现场,对学生进行操作指导,督促学生按实习实训计划(指导)书或课程设计指导书(任务书)的要求进行实习、实训;设计、检查、批改学生的实习作业(实习笔记,实习报告等);做好实习、实训鉴定和成绩评定等。
3、在校内进行的实习、实训,要按上课的要求对学生进行考勤;学生到校外进行顶岗实习期间,要定期进行巡视指导。
4、及时收集整理实习、实训过程资料(学生实习实训日志、笔记、总结报告、实习成绩等),并上交学校存档。
5、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违章操作,杜绝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害等事故。
三、实习教学的管理
1、实习教学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个人和集体不得以各种理由随意削减或挤占大纲规定的实习实训项目和实习实训教学课时。对不能按期落实顶岗实习接收单位的学生,要在校内安排毕业设计(论文)等项目。
2、实习教学计划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教学计划中应明确实习教学项目和教学课时。实习教学项目按独立课程设置列入课程目录。
3、实习、实训大纲是以纲要形式编写的教学指导文件,其编写应符合学院实习、实训教学大纲编制的规范要求。其基本内容有:阐明本项目的教学特点及培养学生专业技能能力方面的地位、作用和应达到的基本要求;明确实习内容(包括应知和应会内容)和学时分配。教学人员应根据大纲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有关教学活动。实习教学大纲是组织和检查实习教学活动的依据,也是编写指导书(或教材)的依据。
4、实习教学大纲由教研室专业教师依据审定的教学计划和学院教学大纲编制原则编写,经分管教学的负责人审核批准。经批准的实习教学大纲为法定文件,任何部门、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动,以维护其严肃性。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实习教学计划和大纲,保证实习教学的顺利进行和质量提高。
5、实习教学大纲由组织相关教师讨论后按统一格式编写,具体内容因学科或专业不同而不同,经审查后报教务部门,由教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研讨后报主管院长批准。
6、要对已执行的实习教学大纲进行修订、补充、增删、改变等,由成员学校提出申请,报教务处审批。
7、实习教学任务的实施时间,由各成员学校根据自身的资源配置,在每学期教学工作安排表中做出安排,以此作为教学检查的依据。时间安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并及时下发相关班级和教师,使其妥善安排授课计划。由于客观原因、突发事件或校外实习基地等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实施改期改地的,提前二周通知相关学生和教师,并把调整安排报教务部门备案。
8、实习教学的目标要通过具体项目实现。实习教学项目要根据教学计划的目标和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严格审定。确定项目的原则是:符合应用性人才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既注重基本岗位技能的训练,又着眼于综合能力的培养;应具有典型性、针对性。
9、各成员学校在相关的实习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基础上,针对具体的项目及实施的环境和条件,认真编写(制)切合实际的实习、实训教材和指导书或计划书。具体内容可根据专业特点,由各成员学校自定。
10、在实习、实训实施前四周,指导教师应会同学院有关部门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准备工作主要有:
(1)实习、实训书面材料(教材、指导书、学生实习实训鉴定表、实习实训日志等);
(2)在实训基地、实验室或教室进行的项目,要准备好相应的场地、仪器工具及材料;
(3)做好实习基地的联系与落实等,在市区外实习的,应落实好学生住宿、交通安排;
(4)确定指导(带队)教师,一般的实习教学项目,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不超过20人,顶岗实习,各成员学校要安排教师定期巡视。
11、校外实习、实训开始前二天内(周末可除外),由系主任主持,召开有班主任(辅导员)、指导(带队)教师和参加实习、实训的学生参加的动员会,进一步讲清实习、实训的重要性,明确目的,宣布纪律,进行安全教育等,由指导(带队)教师强调重点任务和生活安排等。对校内实训、课程设计等,可由指导教师在实训开始当日进行动员,布置任务。
12、除实验和课程设计外,学生需记实习笔记,实习笔记的质量作为实习平时成绩评定的依据。带队(指导)教师和学生组长每天需如实记录实习日志,实习日志作为教师带队(指导)工作的评价依据。
13、在实习期间,带队(指导)教师全权负起学生管理的责任,确保设备安全和学生人身安全,杜绝严重的人员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督促学生遵守实习纪律,维护学生形象,保护学校声誉;要加强实习指导,及时处理实习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解除学生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或疑难问题;严格考勤纪律,对无故缺席的学生以旷课论处,对请假缺席的学生,要查明原因,记录在案。
14、各成员学校要加强对校外顶岗实习学生的管理,要与实习单位签定实习协议,辅导员(班主任)要建立与实习单位和学生本人的通信联系,指导教师每月至少到现场巡视一次。
15、学生参加顶岗实习,一般不准确换实习单位或岗位,确需调整,须本人申请,经成员学校分管教学的领导同意后,方可到新的单位实习。
16、实习结束后三天内,学生应根据实习笔记按规定要求整理出实习报告。实习报告会同实习指导(计划)书或任务书装订成册。带队教师应把实习日志、考核记录、实习鉴定表、实习平时成绩和实习总结汇总后交指导教师。
17、指导教师在实习结束后一周内,收齐学生实习笔记本和实习报告,进行认真评阅批改,最终评定学生实习成绩。
18、实习教学质量检查是学校实习教学管理中的经常性和重要性工作,提高实习教学质量是实习教学检查的根本目的。进行实习教学检查,是为了深入了解实习教学情况,总结经验,巩固成绩,找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及时改进实习教学工作,不断提高实习教学质量,确保教学计划和实习教学大纲的正确实施。实习教学检查主要是对教学过程的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的组织实施情况、实习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学生的实习绩效情况等进行检查。
19、学校各级领导和从事教学管理的干部均应重视实习教学检查,经常深入现场,通过常规检查、测试学生操作技能、抽查学生实习报告或笔记等方式、方法检查教学质量。
四、实习教学的成绩评定
1、实习、实训等实习教学课程成绩评定,采用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级评分制,评定标准由各成员学校根据实习性质、特点和专业要求自定。
2、学生成绩评定方法:学生的实习、实训成绩,由平时表现、任务的完成情况等组成,由带队教师和指导教师按比例综合评分,平时表现分占40%,实习报告等实习任务分占60%。
3、实习教学课程不及格或因故缺席者,可补做一次。须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成员学校领导同意后,由成员学校委派指导教师安排在暑假期间进行。